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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查处51起非法办学 12家无证“民校”被取缔

更新时间:2012-2-26


 
   自7月中旬以来,济南市民政局、教育局联合执法整治非法办学行为,查处无证办学、违规招生等非法办学行为51起,12家民办教育机构被责令停止办学,予以取缔。

  济南市登记注册的民办教育机构现有550所,其中市属民办教育机构85所,驻济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25所。据济南市教育局成教处有关负责人介绍,民办教育机构办学,必须在教育部门取得办学许可证,在民政部门取得民办非企业组织登记证,以及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许可证。被取缔的这12家教育机构,大都没有这“三证”。

  在联合执法中还发现,有的教育机构办学条件不达标,随便租用一间几十平方米的教室就草草开张,不知从什么地方请几个人来就讲课,“一两个人来三五条枪”,欺骗学员。而按照教育部门规定,民办教育培训机构教学场所面积必须达到200平方米以上。

  济南市教育局规定,对于在这12家被取缔培训机构已经报名的学生,培训部门应妥善处置。如果家长和学员提出退学,培训机构应按照教育和物价部门的有关规定予以退款;如果学员要求继续学习,培训机构应按照事先合同,完成教学内容,但被责令停止办学和予以取缔的,坚决不允许继续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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