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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42所高职校将单独招生 烟台4院校榜上有名

更新时间:2014/3/18 9:12:21


昨日,山东42所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实行单独招生,烟台市烟台职业学院、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职业、山东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山东商务职业学院名列其中。各招生院校的文理类及艺术类招生计划只招收夏季高考报名考生,且报考美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取得省美术统考专科以上合格证;对口类招生计划只招收春季高考报名考生。

  文理类及艺术类招生计划只招夏季高考报名考生

  3日,省招考院公布《关于做好山东省2014年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通知中指出,各招生院校的文理类及艺术类招生计划只招收夏季高考报名考生,且报考美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取得省美术统考专科以上合格证;对口类招生计划只招收春季高考报名考生。另外,单独招生计划纳入各院校今年国家核定的招生计划总数内,若单独招生计划未完成,缺额计划可转入普通高校(春季或夏季高考)统一招生录取时使用。

  考生应在报名的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录取后招生学校进行身体复查。因弄虚作假导致体检结论与其本人身体状况不符者,将按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另外,各招生院校报名截止日期为2014年4月7日,逾期不再办理。各院校将在学校网站公布本校单独招生报名的具体时间、办法以及具体的分专业计划,考生可登录院校网站查询并报名。

  报名时,考生必须正确填写14位考生号、身份证号及院校要求的其他相关信息。需考生特别注意的是,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只能选报1所院校。如有考生因选报多所院校造成资格审核不通过而不能参加院校单招考核的,由考生本人负责。报名结束后,招生院校会将考生信息汇总上报至省招考院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考生方可参加单招院校组织的考核。

  考核时间定于4月13日,被录取后不得参加春夏季高考

  通知中规定,单独招生考核工作由院校负责、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监督。各招生院校可单独或联合组织文化考试,也可以结合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组织以职业技能测试为重点的相关考核。

  考核时间定于4月13日,考核地点由各招生院校确定,待考生确认报名信息时通知考生。考核办法则由招生院校自主组织建立考核专家信息库,由专家根据各单独招生专业特点设计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并组织考核;考试完毕后,各招生院校需将拟录取考生名单在本校的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拟录取考生,招生院校要于4月22日前报省招考院,由其审核后办理录取手续。录取通知书由各招生院校寄发。被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春季、夏季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考生被录取后,一律不再参加2014年普通高校春季、夏季高考统一招生考试及录取。

  对于招生院校,通知指出,未经教育部批准,招生院校不得擅自规定男女生录取比例,不应对非外语类专业限制外语语种。

  两类考生可免试,须于4月7日前到招生院校报名

  在省招考院公布的这份通知中,有两类考生可申请免试,其一是在校期间参加全国或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以上奖项的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其二是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且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的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这两类考生均可以向具有单独招生资格的高等职业院校提出申请,经资格审核后,可免试进入我省具有单独招生资格的高职院校对口专业学习(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只能选报1所院校)。

  申请免试的考生须于4月7日前到招生院校报名,提交有关获奖证书及各类资格证书、聘用合同证明等材料,所报专业类别应与获奖的专业相近;招生院校对免试考生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将拟录取免试考生名单在本校的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招生院校于4月22日前将拟录取免试考生名单及审核材料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经审核后办理录取手续。录取免试考生的计划,包含在招生院校本年度单独招生计划之内。

  此外,已经报名参加山东省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春、夏季招生的考生均有资格参加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

  招生院校不得举办与单独招生挂钩的辅导班

  42所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在单独招生全过程将由院校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和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通知强调,招生院校不得以任何形式举办与单独招生挂钩的辅导班、补习班。对在试点工作中违反招生政策、规定或徇私舞弊的院校,一经查实,将按照《教育部关于实行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责任制及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教监[2005]4号)的规定追究院校领导的责任。对违规录取的考生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对情节严重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院校,将取消其单独招生试点资格。

  作为考生个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校提出报名申请,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欺诈手段取得参加单独招生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其单独招生报名资格;已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侯嘉伟)

 附:山东省2014年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名单

  1、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

  2、日照职业技术学院

  3、青岛职业技术学院

  4、威海职业学院

  5、山东职业学院

  6、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

  7、莱芜职业技术学院

  8、济宁职业技术学院

  9、潍坊职业学院

  10、烟台职业学院

  11、东营职业学院

  12、聊城职业技术学院

  13、滨州职业学院

  14、山东科技职业学院

  15、山东水利职业学院

  16、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

  17、山东交通职业学院

  18、淄博职业学院

  19、山东外贸职业学院

  20、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

  21、山东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22、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

  23、山东经贸职业学院

  24、山东工业职业学院

  25、济南职业学院

  26、潍坊工商职业学院

  27、德州职业技术学院

  28、山东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29、济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30、山东电子职业技术学院

  31、山东旅游职业学院

  32、泰山职业技术学院

  33、山东药品食品职业学院

  34、山东商务职业学院

  35、山东城市建设职业学院

  36、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

  37、菏泽家政职业学院

  38、山东理工职业学院

  39、青岛远洋船员职业学院

  40、潍坊工程职业学院

  41、山东海事职业学院

  42、潍坊护理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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