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显明
1993年03月,任山东大学法律系第一副系主任(主持工作)、教授。
1994年03月,任中共山东大学委员会委员、法学院院长。
1996年08月,任中共山东大学委员会委员、校长助理兼法学院院长。
1999年04月,任中共山东大学委员会委员、常委、副校长兼研究生院院长、法学院院长。
1999年12月,武汉大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在职博士研究生毕业,获武汉大学博士学位。
2000年07月,任新山东大学党委委员、常委、第一副校长兼研究生院院长、法学院院长。
2001年03月,任新山东大学党委委员、常委、第一副校长兼研究生院院长。
2001年09月,任中国政法大学校长(正厅局级);
2008年11月,任山东大学校长(副部长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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