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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加强民族教育:内地民族班生均补助提至15000元
更新时间:2016/3/9 10:56:42
山东近日就加强民族教育、内地民族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和教育对口支援工作下发意见提出,内地民族班生均经费补助标准自2016年起提高到每生每年15000元。而且,将在山东高校就读的新疆、西藏和青海海北籍少数民族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全部纳入国家助学金补助范围。
山东提出,要将在山东高校就读的新疆、西藏和青海海北籍少数民族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全部纳入国家助学金补助范围,按照就高原则落实国家助学金标准。要认真做好普通高校新疆、西藏和青海海北籍少数民族大学生省政府励志奖学金评选、发放工作。此外,还将综合利用绿色通道、减免学费、勤工助学和校内奖助学金等多种资助政策,确保在山东高校就读的新疆、西藏和青海海北籍少数民族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山东还将有序扩大内地民族班招生规模,逐步提高生均经费补助标准,改善办学条件。依据国家内地民族班招生总体方案,有序扩大内地民族班招生规模。内地民族班生均经费补助标准根据山东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实行动态调整,自2016年起,提高到每生每年15000元,其中高(初)中班的经费由省、市各承担50%,中职班的经费在中央财政拨付的基础上,不足部分由省财政承担。
山东明确,专职从事内地民族班教育管理服务工作满1学年,以及到受援民族地区支教1学年(含1学年)以上的教师,视同具有农村学校、薄弱学校工作经历。对从事内地民族班教育管理服务工作的教职工,在评聘职务(职称)、评选先进时给予倾斜,对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财政部门在核定内地民族班办班学校绩效工资总量时,要适当给予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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