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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网瘾”防治离不开科学与法治

更新时间:2017-2-16 10:50:14


青少年的“网瘾”,根本上应当只是对一种玩耍方式的迷恋,也就是贪玩,而贪玩显然不应当被视为一种病。

近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官方网站公布了《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送审稿)》,公开征求意见。送审稿明确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通过虐待、胁迫等非法手段从事预防和干预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的活动,不得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送审稿同时明确,通过虐待、胁迫等非法手段从事预防和干预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的活动,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青少年的网络保护问题,早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而其中青少年沉迷网络造成的诸多问题,更是早令众多有识之士忧虑难消。近年来,立法保护未成年人的网络健康、网络安全的呼声越来越强烈,作为在网络时代最显著的“危害”之一,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的法律保护显然极其重要。从目前来看,治疗未成年人“网瘾”更多的是依附于“家法”下的各种非规范化手段,其“治疗”手段一是体现出非法性,对青少年的合法权益造成侵害,二是缺乏科学的评估,许多手段对青少年的身心健康造成了负面影响。因此,立法明确未成年人“网瘾治疗”中的禁区,科学指导相关社会实践,已经显得刻不容缓。此番《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虽然还是送审稿,但其中体现出来的思路和理念,却无疑已经有了指导意义。

网络是当前时代区别于以往任何一个时代的显著特征之一,许多新生的问题随之而来,令家长和社会迷茫甚至恐慌,青少年沉迷网络就是其中具有代表性的问题。对于孩子沉迷网络,特别是沉迷于网络游戏,家长忧心忡忡,不知如何看待这类问题,更不知该如何进行解决。山东等地出现的一些极端案例,曾引发社会广泛关注。电击、体罚、告密、无法与外界接触……记者曝光的“网瘾治疗”之冰山一角,确实令人们产生了另一种忧虑。

而随着网络不断普及,人们对因网络而产生的各种问题的看法也逐步改变。在我看来,迷恋网络是这个时代孩子的通病。而这种通病确实是在消耗宝贵的时间和精力,许多孩子因此学习成绩下降,身体健康受损。从根本上来说,沉溺其中的孩子们并非是生理上的依赖,而是心理上的问题。因此,对这些孩子的教育,应当从正视网络、正确对待网络上进行心理疏导,而不是采取“隔离式”让其与网络绝缘。至于用暴力手段令其害怕、恐惧,则更不应当了。

其实,许多孩子所谓的“网瘾”,并非真正“恋网”,而是迷恋一种玩的方式。他们逃课的目的,和农村孩子逃课去河里捉鱼、上山抓鸟并没有本质区别。在信息发达的网络时代,既然无处可逃,就无需再逃,直面问题才能找准问题、解决问题。

所谓的“网瘾”,既然只是青少年沉迷的“玩的方式”,自然当有不同的“治疗”认识和方案。其一当合法,绝不能通过侵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方式进行“治疗”。其二要科学,既包括科学认识,也包括科学“治疗”。对青少年网瘾的认识,本身就极富争议。前面已经说到,青少年的“网瘾”,根本上应当只是对一种玩耍方式的迷恋,也就是贪玩,而贪玩显然不应当被视为一种病。那么,对解决青少年迷恋网络这一种玩耍方式,自然应当根据青少年的心理来进行。让孩子们有更好、更丰富的课余爱好,让学校周边有更健康更绿色的成长环境,让学校教育更有效果,让家长的参与更深入更为青少年所接受,都是科学“治疗”的重要方面。总之,对于青少年沉迷网络的问题,重治更要重防,这需要家庭、学校、社会多方努力。(作者廖德凯,系媒体评论员)

《中国教育报》2017年01月10日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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