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高考到了冲刺阶段。3月15日,山东省教育厅高校招生工作通知,要求做好高考招生安全、有序实施。计划参加强基计划招生的考生注意,我省在招生工作通知当中明确,对于确认参加学校考核又无故放弃的考生,将根据高校通报如实记入诚信档案。
设置防疫副主考和隔离考场
开展打击考试作弊专项行动
省招生考试委员会明确,将高考组考防疫列入当地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工作重点,做好考生和考务人员日常体温检测和身体健康状况监测,按要求为每个考点配备防疫副主考,设置必要的隔离考场、隔离设施,配备充足的防疫物资。高考期间,我省将落实入场体温检测、考场全面消毒通风、保持规定间距等措施,开展全覆盖式防疫教育和防疫培训,坚决守住不因组织考试引发疫情传播的底线。
我省要求加强考点考场管理,加大人员入场检测力度,规范执行考生进入考点封闭区和考场“两次安检”,严防考生携带手机、高科技作弊器材等入场,继续开展“净化考试环境严厉打击考试作弊违法犯罪活动”专项行动,综合治理考试环境。严格考生信息管理,通过严明工作权限、定期校验等措施,严防信息泄露和篡改。加强考试志愿填报账号及数据管理,指导考生妥善保管个人信息,防止被他人盗用或非法操控。
确认参加强基考核无故放弃
根据高校通报记入诚信档案
我省持续推进高考招生改革,记者从通知当中了解到,依据高校人才选拔要求和国家课程标准,我省高考将进一步优化试题呈现方式,加强对关键能力和学科素养的考查,引导减少死记硬背和“机械刷题”现象。
在学生综合素质档案使用上,要求高校探索在有关特殊类型招生中使用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继续加大项目式学习、探究性学习、课题研究等标志性成果和发展性评价数据的权重,对学生进行多维度的考核评价,并作为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
强基计划自推出以来,便吸引了众多优质考生关注。我省在强基计划招录上要求,试点高校着重考查学生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归纳演绎等思辨能力以及对科学研究的兴趣等,对于确认参加学校考核又无故放弃的考生,将根据高校通报如实记入诚信档案。
在高职院校分类招考上,我省继续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和选拔制度,有序推进春季高考改革,优化招生对象,扩大专业类别,统一专业技能测试,继续实施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与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严厉打击“高考移民”行为
继续实施高职院校专项计划
通知明确保障入学机会公平,对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户籍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凡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并有3年完整学习经历,且符合除户籍条件外其他高考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在我省就地(所就学的高中阶段学校所在地)报名参加高考,并与当地考生享受同等的录取政策。同时,我省严厉打击“高考移民”行为,严格高中学籍管理,严禁空挂学籍、人籍分离、违规招生、违规借读等行为。对于通过非正常户籍学籍迁移、户籍学籍造假、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等手段获取高考资格的,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
在各类专项招生上,我省继续实施“高校专项”与“地方专项”计划招生工作,提高农村学生就读重点高校的比例。继续实施“高职院校专项计划”,招收脱贫后仍然享受优惠政策的家庭学生。从2023年招生起,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有关高校要及时将往年放弃入学的相关考生信息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严格录取学生入学资格审查
不得以高考成绩为标准奖励师生
通知要求严格入学资格审查,特别要加大对以网络考试(测试)方式选拔录取考生的资格审查力度,入学后要逐人对照考试录像资料进行身份复验。在特殊类型招生录取学生入学后的管理上,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的学生不得调整到普通类专业,外国语中学推荐的保送录取的学生不得录取或调整到非外语类专业,民族班、民族预科班、公费师范生、公费医学生、公费农科生等定向就业类考生不得调整录取类型、培养方式等。
此外,通知还明确不得宣传炒作“高考状元”“高考升学率”等。严禁各地各校以高考成绩为标准奖励教师和学生。各地教育部门和中学不得给年级、班级、教师下达升学指标,不得将升学率与教师评优评先及职称晋升挂钩。严禁学校和教师与校外培训等社会机构合作,通过为考生提供志愿填报咨询服务收取费用、谋取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