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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8所职业学校公布了2018年自主招生工作方案(上))

更新时间:2018-4-1 12:24:27


青岛8所职业学校公布了2018年自主招生工作方案。

青岛交通职业学校汽车运用与维修专业计划自主招生20人;青岛华夏职业学校服装展示与礼仪专业自主招生15人,只限女生,身高1.68米以上;青岛经济职业学校计算机应用专业自主招生10人,视力矫正技术专业自主招生5人;青岛烹饪职业学校高星级饭店运营与管理专业自主招生 40人;青岛电子学校数字媒体技术应用专业自招10人,通信技术专业自招10人;青岛工贸职业学校计算机平面设计专业自招10人;青岛城市管理职业学校客户信息服务专业自招15人,网页美术设计专业自招10人;青岛高新职业学校电气运行与控制专业自招20人,物联网应用技术专业自招20人。

参加自主招生的考生须于4月11日 (星期三)8:00至4月14日(星期六)16:30,登录“青岛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平台”(网址为:http://ws-bm.qdedu.gov.cn/ )进行职业学校自主招生报名。

各校自主招生方案如下:

青岛交通职业学校2018年自主招生工作方案

一、自主招生计划20人

二、报名条件

1.符合我市职业学校报名条件,且具有青岛市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2.初中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性评价中,基础性发展目标和各学科学习发展性目标评价均须在C等级及以上;

3.初中信息技术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合格;

4.初中地理、生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均在D等级及以上。

三、招生程序

(一)网上报名

考生于4月11日(星期三)8:00至4月14日(星期六)16:30,登陆“青岛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平台”(网址为http://wsbm.qdedu.gov.cn/ )进行职业学校自主招生报名。

(二)现场确认

考生于4月14日(星期六)9:00-16:30到青岛交通职业学校(台东一路27号)进行确认,确认时需要提交的材料:

1.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近期一寸免冠彩照两张;

3.《青岛市中学生素质发展手册》原件;

4.《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表》原件;

5.初中阶段取得的标志性成果材料及荣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三)测评方式

1.测评分综合素质测评和专业素质测评,其中综合素质测评占30分,专业素质测评占70分。

(1)综合素质测评

依据考生提供的《青岛市中学生素质发展手册》和《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表》及初中阶段的标志性成果及各类获奖证书等材料,对考生初中学业水平综合评价给予评分,满分30分。

(2)专业素质测评

四、录取办法

(一)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由学校按综合成绩排序,确定自主选拔录取学生名单。

(二)综合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已被录取考生仍需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三)参加自主招生并被录取的考生可以兼报辖区内的普通高中,允许被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到普通高中就读。

(四)考生被职业学校自主招生录取的,不能被其他职业学校录取。

五、公示

学校将通过青岛交通职业学校网站(www.qdjtxx.com)公布录取名单,时间为3天。对拟录取结果有异议者,可在公示期内,向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提交书面意见。学校招生委员会在接到书面意见后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六、日程安排

七、保障机制

(一)组织保障。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委员会。由校长任组长,分管校领导任副组长,招生就业处以及相关处室主任为成员,下设自主招生组、自主招生考核专家组、纪检组三个小组,以确保自主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二)制度保障。

建立公示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监督制度和保密制度,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到招生条件明确,工作程序规范,实施办法公开,录取结果公示。

(三)监督机制。

学校成立纪检组,自主招生工作接受社会监督。学校及时受理学生、家长及初中学校的举报,欢迎社会各界监督。所有参与招生工作的人员签订诚信协议书。

(四)咨询服务。

监督电话: 83633667   83652220

咨询电话: 83645725   83658049

咨询时间: 8:00 —16:00(星期一至星期五)

八、本方案由青岛交通职业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

青岛华夏职业学校2018年自主招生工作方案

一、自主招生计划15人

二、报名条件

(一)符合我市职业学校报名条件,且具有青岛市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二)初中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性评价中,基础性发展目标和各学科学习发展性目标评价均须在C等级及以上。

(三)初中信息技术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合格。

(四)初中地理、生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均在D等级及以上。

(五)报考服装展示与礼仪专业仅限女生,身高要求1.68米以上。

三、招生程序

(一)网上报名

考生于4月11日(星期三)8:00至4月14日(星期六)16:30,登陆“青岛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平台”(网址为http://wsbm.qdedu.gov.cn )进行职业学校自主招生报名。

(二)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查

网上报名成功的考生于4月14日(周六)9:00——16:30期间到青岛华夏职业学校(市北区嘉善路48号)进行现场确认,同时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青岛市中学生素质发展手册》;

2.《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表》;

3. 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

5.初中阶段取得的标志性成果材料及荣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学校根据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测试阶段。

(三)测试

1.笔试

综合素质笔试,考试时间为60分钟,卷面成绩100分,占总成绩50%。

主要测试综合文化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考查学生综合素质是否具备专业培养潜力。综合文化知识测试以数学、语文等相关学科基本知识、职业道德基本要求、人际交往基本常识等应用型人才必备的实用性知识为主要内容。专业基础知识测试以与专业相关的基本知识为主要内容。

2.面试

(1)职业兴趣倾向测试

采用人机对话方式对学生职业兴趣和职业能力测试,根据测试结果折算成绩,占总成绩10%。

(2)专业基本素养面试

主要测试学生与专业相关的个人专长方面的基本素质和基本技能。包括专业认知、礼节礼仪、语言表达、专业潜能、才艺展示等方面,占总成绩40%。测试由考生抽签,由专家考评组对考生逐一进行面试。对考生的评分,由考评小组的专家组成员对考生的测试情况按照评分标准独立评分,取平均值为该考生的专业基本素养面试成绩,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在10分钟以内。

3.成绩计算办法

综合成绩=综合素质笔试成绩(50%)+职业兴趣倾向测试成绩(10%)+专业基本素养面试成绩(40%)。

四、录取办法

(一)学校按综合素质笔试成绩、职业兴趣倾向测试成绩、专业基本素养面试成绩三部分综合成绩相加,综合成绩不低于60分(满分100分)的学生,按志愿从高到低录取,录满为止。

(二)考生必须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学业考试成绩仅作为初中毕业的依据,不作为录取依据。

(三)参加自主招生并被录取的初中毕业生可以兼报辖区内的普通高中,允许被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到普通高中就读。

(四)考生被职业学校自主招生录取的,不能被其他职业学校录取。

五、公示

学校将通过官方网站http://www.huaxia.qdedu.net )公布拟录取名单,时间为3天。对拟录取结果有异议者,可在公示期内,向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提交书面意见。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在接到书面意见后3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

六、日程安排

七、保障机制

(一)组织保障。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委员会。由校长任组长,学校党总支书记和分管校领导任副组长,招生实训处以及相关处室主任为成员,下设自主招生组、专家考评组、监督小组三个小组,以确保自主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二)制度保障。

建立公示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监督制度和保密制度,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到招生条件明确,工作程序规范,实施办法公开,录取结果公示。

(三)监督机制。

自主招生工作接受社会监督。学校及时受理学生、家长及初中学校的举报,欢迎社会各界监督。所有参与招生工作的人员签订诚信协议书。

(四)咨询服务

监督电话: 83713114   83774462

咨询电话: 83731935   83774998

66993975   83715141

咨询时间: 8:00 —16:00(星期一至星期五)

八、本方案由青岛华夏职业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

青岛经济职业学校2018年自主招生工作方案

一、自主招生计划15

二、报名条件

1.符合我市职业学校报名条件,且具有青岛市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2.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地理、生物成绩均需达到D级及以上等级,信息技术成绩达到合格等级。在教育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举办的艺术类、体育类比赛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名次或区级前三名可适当放宽条件。

3.考生《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表》中的“基础性目标”和“学科学习发展性目标”各科评价等级均须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

三、招生程序

(一)报名办法。

第一阶段:网上报名。

考生于4月11日(星期三)8:00至4月14日(星期六)16:30,登陆“青岛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平台”(网址为http://wsbm.qdedu.gov.cn/ )进行职业学校自主招生报名。校内自主招生专业可兼报。

第二阶段: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查。

4月14日(星期六)考生到青岛经济职业学校(青岛市市北区海泊桥159号)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查,现场确认时需要提交的材料:

1.《青岛市中学生素质发展手册》;

2.《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表》;

3. 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 近期一寸免冠彩照两张;

5.初中阶段取得的标志性成果材料及荣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二)面试。

考生须具有良好的仪容仪表、礼仪礼貌,动作协调,语言表达流畅,且无色盲。面试合格的,发给测试准考证,凭证参加专业素质测试;面试不合格的,不能进入测试并不予录取。

(三)测评。

1.综合素质测评

依据考生提供的《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表》和初中阶段的标志性成果等材料,对学生综合素质进行评价。其中五项基础性目标综评等级,语文、数学、英语三门学科学习发展性目标等级,地理、生物会考成绩等级按A、B、C、D分别赋值20、16、12、8给予评分,满分100分,测评成绩占综合成绩30%。

2.专业素质测试:满分100分,成绩占综合成绩70%。

3.加分项

在教育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举办的艺术类、体育类比赛获奖者,按国家级、省级、市级(前六名)、区级(前三名)等次分别加10分、8分、6分、4分;具有相应等级证书者(艺术类八级以上,体育类二级运动员以上), 加6分。此两项,取最高项,不累加。

4.综合成绩=综合素质测评成绩*30%+专业素质测试成绩*70%+加分项

四、录取办法

(一)综合成绩60分为录取资格线。线上考生按志愿从高到低录取,录满招生计划为止。

(二)已被录取考生仍需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学业考试成绩仅作为初中毕业的依据,录取以学校自主招生成绩为准。

(三)参加自主招生并被录取的初中毕业生可以兼报辖区内的普通高中,允许被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到普通高中就读。

(四)考生被职业学校自主招生录取的,不能被其他职业学校录取。

五、公示

学校将通过青岛经济职业学校网站http://www.jjzx.qdedu.net/ )和官方微信公众平台(微信号“青岛经济职校”)公布录取名单,时间为3天。对拟录取结果有异议者,可在公示期内,向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提交书面意见。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在接到书面意见后3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

六、日程安排

七、保障机制

(一)组织保障。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委员会。委员会主任由校长担任,委员由党、政、工各部门负责人组成。招生工作集体研究,分工负责。

(二)制度保障。

建立公示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监督制度和保密制度,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到招生条件明确,工作程序规范,实施办法公开,录取结果公示。

(三)监督机制。

自主招生工作接受社会监督。学校及时受理学生、家长及初中学校的举报,欢迎社会各界监督。所有参与招生工作的人员签订诚信协议书。

(四)咨询服务。

咨询电话:86123092、86123900

咨询时间:8:00—16:30(星期一至星期五)

八、本方案由青岛经济职业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

青岛烹饪职业学校2018年自主招生工作方案

一、招生计划

二、报名条件

(一)符合我市职业学校报名条件,且具有青岛市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二)初中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性评价中,基础性发展目标和各学科学习发展性目标评价必须均达到C等级及以上。

(三)初中信息技术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合格。

(四)初中地理、生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1D1E等级及以上。

(五)三级甲等医院或县级及以上医院对乙肝表面抗原检查呈阴性。

三、招生程序

(一)网上报名

考生于4月11日(星期三)8:00至4月14日(星期六)16:30,登陆“青岛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平台”(网址http://wsbm.qdedu.gov.cn/ )进行职业学校自主招生报名。

(二)现场信息确认及资格审查

已进行网上报名的考生携带以下材料到学校进行现场信息确认及资格审查:

1.《青岛市中学生素质发展手册》原件;

2.《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表》原件;

3.初中阶段取得的各类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近期一寸免冠彩照两张;

6.三级甲等医院或县级及以上医院乙肝表面抗原阴性化验单。

(二)测评方式

1.面试条件

根据餐饮服务专业的要求,考生须具备以下全部条件,才能进入测试阶段:

(1)举止文明,自然大方,无口吃等现象;

(2)无皮肤病;

(3)矫正视力在0.8以上且近视度数在600度以下,无色盲、色弱;

2.测评

(1)综合素质测评

依据推荐学校提供的学生初中综合素质评价、初中阶段的标志性成果及各类获奖证书等材料,对学生初中学业水平综合评价给予评分,成绩占20%。

(2)职业兴趣倾向测试

采用人机对话方式对学生职业性格、职业兴趣和职业能力测试,成绩占20%。

(3)职业能力测试

①主要考察学生的普通话水平、语言表达能力;

②主要考察学生常规的礼仪、礼貌、仪表、仪态等基本素质;

③主要考察学生专业技能方面的动手协调能力。

成绩占60%。

综合成绩=综合素质测评成绩(20%)+职业兴趣倾向测试成绩(20%)+职业能力测试(60%)。

四、录取办法

(一)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面试合格后,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录满为止,总成绩低于60分考生不予录取。有体育、艺术特长的学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二)考生必须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学业考试成绩仅作为初中毕业的依据,不作为录取依据。

(三)参加自主招生并被录取的初中毕业生可以兼报辖区内的普通高中,允许被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到普通高中就读。

(四)考生被职业学校自主招生录取的,不能被其他职业学校录取。

五、公示

学校将通过网站http://www.qdpengrenqdedu.com/ )和官方微信公众号(青岛烹饪学校)公布录取名单,时间为3天。对拟录取结果有异议者,可在公示期内,向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提交书面意见。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在接到书面意见后3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

六、日程安排

七、保障机制

(一)组织保障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委员会。委员会主任由校长担任,委员由党、政、工各处室负责人组成。招生工作集体研究,分工负责。

(二)制度保障

建立公示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监督制度和保密制度,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到招生条件明确,工作程序规范,实施办法公开,录取结果公示。

(三)监督机制

自主招生工作接受社会监督。学校及时受理学生、家长及初中学校的举报,欢迎社会各界监督。所有参与招生工作的人员签订诚信协议书。

(四)咨询服务

学校地址:青岛市平安路24号丁

咨询电话:58828228   58828225

咨询时间:8:00 —16:00(星期一至星期五)

八、本方案由青岛烹饪职业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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