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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普通高中推行全员育人导师制

更新时间:2018-3-8 11:42:37


    记者从山东省教育厅获悉,山东将在全省普通高中推行全员育人导师制度。

  从老师到导师,关键在“导”字。山东省教育部门表示,普通高中的学生导师需发挥“五员”作用,即成为学生的思想引导员、课业辅导员、心理疏导员、生活指导员、成长向导员。导师要根据学生的个性特征,制定指导方案,关注学生日常学习生活,身心健康成长。

  记者了解到,全员育人导师制的推行,对教师个人素养、专业水平,特别是心理疏导方面提出更高要求。导师需及时了解学生心理状况,疏导其不良情绪、心理压力,引导学生正确面对挫折与烦恼,从而激发自尊、自爱、自强、自信意识,培养学生阳光积极、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

  根据相关实施意见,普通高中学生导师的来源,以班级任课教师为主。导育关系的确认,主要通过师生双向自愿选择完成。学校需发挥教师自身优势与结合学生具体特点,积极加以科学引导。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规范完善工作制度,防止该项工作形式化、档案化、表面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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